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栏 »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继续开展主题党性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各党支部按照党委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党性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党建路桥工程”,充分体现了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通过服务学生,搭建党组织与学生的“连心桥”,畅通学生的“成长路”;通过服务人才,搭建党组织与人才的“连心桥”,畅通人才发展的“康庄道”;通过服务中心,搭建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立交桥”,畅通党组织推动事业发展的“高速路”;通过服务社会,搭建学校党员与社会的“连心桥”,畅通学校服务社会的“快车道”。
按照中央、市委和教育工委部署,从2011年7月起,各基层党组织要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专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今年是我校“十二五”开局之年,面临着申博、更名、两校区办学、建设新校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办学实力和向两个先进行列迈进、建设高水平建筑大学等重大任务。为把创先争优活动引向深入,经党委研究决定,各党支部要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继续开展主题党性实践活动,推进党建路桥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活动主题
“凝心聚力创一流服务发展争先锋”
三、活动要求
各党支部要继续按照“一支部一方案”、“一支部一承诺”、“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点评”的要求,组织开展党性实践活动。
1.分类制定方案
各党支部要结合中心工作制定活动方案。
教师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带领党员在两校区办学模式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科研实力和加强学科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中创一流,争先锋;管理部门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这一中心,带领党员在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机制、拓展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学校管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完成学校临时性重大任务中创一流,争先锋;后勤、校产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服务学校发展大局、深化校产体制改革这一中心,带领党员在拓展服务经营领域、攻克难关、解决疑难问题以及完成重大任务中创一流,争先锋;学生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建设优良校风学风这一中心,带领党员在帮助学生成长成才、拓展社会实践领域、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及在两校区办学模式下加强学生教育和学生党建工作中创一流,争先锋;离退休党支部要紧紧围绕维护学校改革发展大局这一中心,引导党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当前的重要部署、服务大局、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关怀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中创一流,争先锋。
2.确立阶段目标
各党支部开展党性实践活动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1年9月到2012年1月,第二阶段从2011年2月至7月,第三阶段从2012年8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各支部的活动方案要明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目标。
3.立项申报
9月20日前,各党支部要进行党性实践活动立项申报,填写党性实践活动立项表(附件1),报党总支审核。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活动主题、内容、形式、时间、地点、承诺目标和经费预算等。党支部党性实践活动主题要鲜明、目标要明确、承诺要具体。党总支汇总各党支部立项表,于9月底前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单位可使用的党费、党员教育经费和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支出,特殊情况可在立项中提出申请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4.精心组织实施
党性实践活动由党总支指导、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书记作为活动组织实施责任人,要做好党员思想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带领全体党员认真落实活动方案,明确每一名党员的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5.做好跟踪宣传
党支部党性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党委对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和凝练,将加强宣传报道,定期出活动简报,以促进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方案确定后,每个党总支要向党委宣传部报送至少2个党支部的活动方案。党委宣传部将对党支部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宣传活动的进度和效果。各党总支也要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送党支部活动信息,每个党总支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次。
6.逐级总结点评
活动期间,按照各支部对党员和群众做出的承诺,党委对党总支、党总支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进行逐级点评。各党总支每学期要检查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总结交流会。2011年底前,各党总支要将党支部开展党性实践活动的情况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要把开展好党性实践活动作为推进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引导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委各项要求,突出特色,凝练品牌,力求实效,形成党支部在中心工作中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附件:党性实践活动立项表
中共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