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优秀党性实践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党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开展主题党性实践活动的通知》(建院党组字〔2010〕57号)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基层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的党性实践活动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优秀党性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促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中心工作、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党性实践活动评选条件:活动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活动内容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活动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活动有效果,能够推动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党员参与率高;得到群众好评;对今后党支部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2.优秀组织奖评选条件:对本单位所属党支部开展党性实践活动高度重视、组织周密,部署及时,指导具体;各党支部均能按时开展党性实践活动,完成情况较好;各党支部党性实践活动能够紧密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并对中心工作有推动作用;活动信息报送及时,数量充足。
三、评选过程
1.组织申报
各党总支组织党支部认真做好活动总结、评选和申报工作。2010年12月3日前,各党总支要对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汇总和检查验收,同时对本单位各党支部的党性实践活动进行评比,在此基础上,推荐党性实践活动参加学校优秀党性实践活动评选(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填写优秀党性实践活动申报表(附件2),连同反映活动开展情况的照片(3-5张)或视频等相关材料交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组织部邮箱)。
2.初评
2010年12月7日前,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听取各党总支对申报活动的情况汇报,根据情况进行打分并投票,确定参加答辩的党性实践活动和优秀组织奖。
3.答辩
2010年12月14日,党委召开优秀党性实践活动答辩暨经验交流会,全体校领导、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一定数量的党员、教代会代表作为答辩会评委,全体处级干部和党支部书记参加。参评党支部的代表就本支部党性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汇报,汇报内容要涵盖活动构思、活动目的、活动过程和活动效果,特别要突出活动形式的多样性、活动内容的创新性及活动的有效性,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投票
汇报结束后,评委根据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及现场答辩表现进行打分并投票。
四、评选数量
本次优秀党性实践活动评选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奖8个,优秀组织奖(党总支)3个。获奖的党支部和党总支将给予一定奖励。
五、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单位党性实践活动的总结、评选和申报工作,并以评选优秀党性实践活动为契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党支部的工作水平,调动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为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