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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

 
一、总  则
1、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是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与交流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在校党委领导下和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研究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提高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工作水平,为把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成“以服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为特色,以工为主,理、工、管、法、文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水平大学”提供组织和思想保证。
 
二、会  员
3、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作为团体会员参加本会活动。
4、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承担并完成研究会交给的课题研究任务和其他工作。向本会提交、推荐研究成果、信息和资料。
5、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研究活动、讨论和决定有关问题、申报研究课题、获得经费资助及奖励;有权对本会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会员受研究会的委派,参加上级党委或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召开的研讨会或年会。
 
三、组 织 机 构
6、研究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会长由校党委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校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由党委提名,报党委常委会批准。理事会成员由部分党总支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及少数有经验的研究人员、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组成。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分会。
7、研究会秘书处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处理研究会日常事务。
 
四、主 要 任 务
8、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的要求,制定研究会工作计划。
9、开展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组织校内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和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组织参加上级党建研究会的课题申报活动,指导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0、举办校内报告会、讲座、研讨班、参观考察等活动,与兄弟院校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信息、成果和经验交流,促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11、完成上级党委和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工 作 制 度
12、每年召开1—2次理事大会,研究年度工作计划、决定研究课题和有关问题。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部分会员会议,落实党建研究课题,总结研究会工作。根据需要召开专题研讨会。
13、每两年进行一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优秀成果评选活动,邀请专家对提交或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优秀成果给予一定奖励。
14、设立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务、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积极探索创新。
15、对获得北京市党建优秀成果奖、北京高校党建研究会优秀成果奖、市级相关学会优秀成果奖和校内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学校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作为相关系列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经 费
16、研究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党建研究专项基金。如有特殊需要,经理事会研究,会长批准,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
 
七、附 则
17、本章程由研究会秘书处负责解释。